经济补偿金计算器
1.适用于08年之后入职人员
× =
2.适用于08年之前入职,且平均工资未超过社平工资三倍,且属于以下三种特殊解除原因之一的人员
①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,并协商一致;
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;或者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提出解除的;
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,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的解除;
3.适用于08年之前入职,且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,且属于三种特殊解除原因之一的人员
4.适用于08年之前入职,且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,且不属于三种特殊解除原因的人员